
┌─每年10月下旬
│👩🏫 論文指導教授變更申請 (視個別需求)
│📝「淡江大學論文指導教授變更同意書」ATRX-Q03-001-FM046 下載連結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┌─每年12月, 4月
│👩🏫「電子學位論文服務系統上傳技巧」說明會
│開會通知將轉知同學,請踴躍參與或詳閱網頁資訊(右欄)。
│學位論文撰寫、繳交相關事項,請參閱圖書館學位論文繳交服務網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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┌─每年1月 (第1學期寒假前)
│碩士班-學術組(A組)
│👩🏫 須於「化工與材料研討會」發表論文
│學術組碩士生一年級、二年級須出席。
│📋規定《淡江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碩士班畢業辦法》 第一條 第二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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┌─每年3月中旬(當學期口試學生)
│👩🏫 填報論文題目
│依本校時限上網填報。►「研究生論文題目暨指導教授登錄系統」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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┌─ 申請研究生學位考試(限: 當學期口試學生)
-經簽報論文考試時間核定者,除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撤銷論文考試申請,未舉行論文考試者,以一次不及格論。學位考試每學期舉行一次,學位考試不及格而其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得於次學期或次學年重考,重考以一次為限,重考成績仍不及格者,予以退學。
-延期 或 取消:請儘早至系辦填寫報告,否則以成績不及格計算。(📋 法規第五條)
1. 完成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(📶網址連結)」課程 。依據 法規。自行觀看修習本課程,並通過線上課程測驗及格標準,取得修課證明。
2.完成「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線上偵測」 (程序說明)
3. 繳交資料:
📝表單「學位考試申請表」: 由「淡江大學研究生論文題目暨指導教授登錄系統」下載申請表,詳操作步驟附件→ 紙本:1份/人,附「論文摘要」。
📝FORMS表單填報「考試委員名冊 」:請填寫委員「姓名|性別|學歷|服務單位|職稱|交通方式(選填)」
→ 碩士班:113學年度起,由FORMS表單填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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👩🏫補充說明有關「考試委員名冊」委員 資格認定
依本系碩士班畢業辦法第二條第二項第六點 本系碩士學位口試委員提聘資格認定:
(一)曾任教授或副教授者。(不用提會審查資格)
(二)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、副研究員者。(不用提會審查資格)
(三)獲有博士學位並曾於學術或研究單位獲聘為助理教授、助理研究員或以上者。
(四)在化材專業領域公司擔任課長、組長、專員或主任工程師以上職務滿5年者或經理級以上職務滿1年,且在專業上著有成就者。
(五)…(略)….
(六)符合前兩目(第(三)及第(四)目),須經本系系務會議認定通過。
委員資格為左欄(三)(四)項者, 且不曾至本校擔任”考試委員”,須提會審查資格,請提供口委資料範例:下載連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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