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「彰化縣淡江⼤學校友會獎學⾦」開始受理(申請⾄3⽉30⽇⽌)

說明:

一、申請人(限設籍於彰化縣市大學部學生)應填具申請書,連同應繳證件,經系主任或導師簽名推薦後,3月30日(星期一)16:00前由系辦公室協助送達校友處。

二、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;或請逕至本處網頁下載(相關網址: https://www.fl.tku.edu.tw/zh_tw/forms

三、獲獎名單將於5月底前於本處網頁及「彰化縣私立淡江大學校友會」臉書社團公告。

四、校友處業務承辦人:謝雅陵 (分機:8125)

​​​​​​​五、本活動與SDGs連結項目: SDG4(優質教育)、SDG17(夥伴關係)。

執行長  彭 春 陽

附件1、彰化縣淡江大學校友會校友獎助學金申請書.docx
附件2彰化縣淡江大學校友會校友獎助學金辦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