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士班 修課規定

更新日期:2025/1/13

法源:《淡江大學學生選課規則》

  • 每學期至少選修 1 科,至多 15 學分。
  • 博士班畢業學分數:24 學分
    • 必修學分數:4 學分
    • 本系選修最低學分:20 學分
  • 博士班必修科目表:
  • 博士生修習本所碩士班課程,最多以 9 學分計入畢業學分。

超修學分規定

  • 每學期至多超修 6 學分。
  • 經核准加修學程及修習大學部課程者,可申請超修。
  • 暑假校外實習課程最多可超修 3 學分。

互選學分規定

  • 研究生修習他系所或不同學制課程需經所屬系所主管、他系所主管及授課老師同意。
  • 每學期最多選修 2 科。
  • 博士班學生修習他系所博士班課程,最多以 12 學分計入畢業學分。
  • 修習碩士班或碩士在職專班課程不列入畢業學分,但修習同系所碩士班課程最多以 9 學分計入畢業學分。

學位考試

  • 申請前須完成「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」。
  • 「資格考核」和「學位考試」可於同一學期辦理。
  • 詳見 博士班重要時程

選修課程

選修課程包括但不限於:

  • 高等化工分離技術
  • 輸送現象在材料加工的應用
  • 粉粒體物性
  • 高等化工應用數學
  • 石油程序工程
  • 薄膜過濾特論
  • 膠體與界面現象
  • 程序動態與其應用
  • 粉粒體技術特論
  • 薄膜蒸餾程序特論
  • 高分子化學反應特論
  • 生物可分解高分子
  • 無機高分子特論
  • 聚合反應熱力學與動力學
  • 材料分析與檢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