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25/1/13
法源:《淡江大學學生選課規則》
- 每學期至少選修 1 科,至多 15 學分。
- 博士班畢業學分數:24 學分
- 必修學分數:4 學分
- 本系選修最低學分:20 學分
- 博士班必修科目表:
- 博士生修習本所碩士班課程,最多以 9 學分計入畢業學分。
超修學分規定
- 每學期至多超修 6 學分。
- 經核准加修學程及修習大學部課程者,可申請超修。
- 暑假校外實習課程最多可超修 3 學分。
互選學分規定
- 研究生修習他系所或不同學制課程需經所屬系所主管、他系所主管及授課老師同意。
- 每學期最多選修 2 科。
- 博士班學生修習他系所博士班課程,最多以 12 學分計入畢業學分。
- 修習碩士班或碩士在職專班課程不列入畢業學分,但修習同系所碩士班課程最多以 9 學分計入畢業學分。
學位考試
- 申請前須完成「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」。
- 「資格考核」和「學位考試」可於同一學期辦理。
- 詳見 博士班重要時程。
選修課程
選修課程包括但不限於:
- 高等化工分離技術
- 輸送現象在材料加工的應用
- 粉粒體物性
- 高等化工應用數學
- 石油程序工程
- 薄膜過濾特論
- 膠體與界面現象
- 程序動態與其應用
- 粉粒體技術特論
- 薄膜蒸餾程序特論
- 高分子化學反應特論
- 生物可分解高分子
- 無機高分子特論
- 聚合反應熱力學與動力學
- 材料分析與檢測